一男子进行网络有偿“代骂”被行拘 治安管理,天元
一男子进行网络有偿“代骂”被行拘 治安管理,天元
11 月 4 日消息,天元公安公众号发文,2023 年 10 月,天元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涉嫌从事网络暴力运动的违法嫌疑人。
注意到,2023 年 2 月至今,易某通过提供此类非法服务,获利 3000 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规定,涉嫌非法辱骂他人。
目前,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恫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要挟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凌辱他人或者假造事实诬蔑他人的;
假造事实诬陷陷害他人,妄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分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要挟、凌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凌辱、恫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播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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