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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来了,大麦网也不给退票?

发布时间:2024-09-29 09:27:24来源:
  羊城晚报记者 詹淑真

  近日,多位消费者反映,由于天气影响导致航班、列车等交通工具停运,他们无法如期参加演唱会。尽管他们向售票平台“大麦网”提供了相关证明,有些仍然无法退票。这一情况引发了部分消费者的质疑,在不可抗力因素下无法到场观演,观众的权益究竟如何得到保障?

  台风天申请退票遭拒绝

  日前,消费者代女士向羊城晚报投诉称,其购买了三张9月8日张惠妹上海场的演唱票。然而,由于台风“摩羯”影响导致航班取消,但大麦网却拒绝办理退票,这让她感到非常不合理。“我给大麦网打了电话,但客服说没办法退。本次活动由上海杰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但我根本联系不到主办方。”代女士无奈地表示。

  根据代女士提供的机票截图,原定于9月8日从海口飞往上海的航班接到航司通知,已取消行程。对于代女士反馈的情况,大麦官博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回复称,大麦网作为票务代理平台,不参与项目的退票规则制定及退费手续费收取。

  经过多次沟通后,大麦网客服表示会有专员处理代女士的订单。然而,直到9月12日,代女士收到大麦网的信息,仍称“演出票为有价观演凭证,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是文化服务并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此订单不支持退换。”

  但代女士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她说:“飞机通知取消的时候,我立刻联系了大麦网退票,一直被踢皮球,没有正面回应处理。面对台风这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飞机停飞等交通问题,观众有权申请退票。”

  针对代女士的订单,记者联系了大麦网客服,其工作人员表示,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反馈并已帮助代女士退票了。

  类似的投诉并不在少数。一位消费者表示,他购买了9月16日晚19:30德云社高鹤彩上海专场的两张门票,由于台风“贝碧嘉”登陆上海,9月15—16日的所有航班被取消,导致他无法前往上海。大麦网以该场次未取消为由,拒绝退票。

  另一位消费者提到,因强台风的不可抗力因素,他无法参加2024年9月15、16日的苏州阳澄湖音乐节。尽管他在9月13、14日多次联系大麦网的客服申请退票,但仍被拒绝。他认为大麦网的条款涉及称其为“霸王条款”,并认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全额退款。

  还有消费者提到,因强台风的不可抗力因素,他无法参加9月15、16日的苏州阳澄湖音乐节。尽管他于9月13、14日多次联系售票方大麦网的人工客服进行退票处理,但工作人员均称不予退款。他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合理,要求全额退款。

  不过,也有部分消费者在与主办方和票务平台沟通后顺利退票。这种差别对待也引发了质疑:处理消费者的问题真的有那么难吗?为什么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为何有人能轻松退票,而有人却遭遇重重阻碍?

  靠多次投诉才能退票?

  在社交媒体上,不少人分享了大麦网退票攻略。例如,收集证据联系相关客服和主办方、向12315和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当地文旅局和演出审批单位反映、利用社交媒体引发更多关注和参与维权行动等。

  而在退票的过程中,不少消费者质疑票务平台单方面规定“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不少人在投诉中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不可退货商品种类”。

  抢票不易、退票也难,各种“退票纠纷”层出不穷。这不仅是大麦网的问题,其他票务平台如猫眼、淘票票等也面临类似情况。根据《2023年中国演出消费者洞察报告》,约四成消费者遇到购票难、不能退转票的问题。

  据了解,大麦网隶属于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此,记者致电该公司属地的北京市东城区文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问题要联系大麦网和主办方。如果有异议,建议走司法程序。

  为何演出类“退票难”成为各方困扰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演出票不同于其他票种,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且购票需实名制认证。退票可能影响二次销售,主办方因此需承担较大的风险。即使设置阶梯退票规则,不同时间段的退票也可能影响整体收益。此外,黄牛经常抢票抬高票价,如不设立严格的退票限制和收取一定的退票手续费,可能助长“黄牛倒票”的行为。

  热衷于看演唱会的黄女士在采访中表示:“虽然我理解主办方设定‘条件退’的初衷,但希望能有更合理的退票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生病、极端天气、家人去世、错填信息等特殊情况,应该提供有效的反馈和解决渠道,而不是让消费者一再投诉却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律师:“不支持退换”不符合法律规定

  “退票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应包括哪些内容?演唱会门票“不支持退换”是否合理?退票难的原因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

  刘馨远表示,面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协约,要求返还消费款项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条法律条款赋予了消费者法定解除权。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台风导致航班取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票。如果主办方拒绝退票,平台也属于经营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不少消费者质疑票务平台单方面规定的“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认为大麦网通过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刘馨远指出,根据《民法典》,只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实则是剥夺了消费者合法解除权,解除权是法定的情形,不因平台的霸道规定而否定法定的权利,因此无效。

  大麦网作为票务代理平台,声称不参与退票规则的制定。那么,法律上是否认可这种免责声明?对此,刘馨远认为,大麦网这种单方面的免责声明,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当前,“退票难”问题频繁出现,如何让观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备受关注。在刘馨远看来,“退票难的根本解决,往往涉及诉讼,消费者多因为维权成本较高,或无暇维权而导致维权难度较大,也恰恰助长了相关平台的免责违法行为。主要是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平台监管的力度,若有违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提高审批业务办理难度和处罚力度,尤其是文化公共服务产品,不能仅仅告知消费者去诉讼来解决问题,而应当充分发挥行政公共监管力度的责任。”(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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