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郑俊雄被“双开”
经查,郑俊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俊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俊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俊雄,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广东陆丰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汕尾市海丰县委书记,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汕尾市政府副厅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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