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3-08-14 21:20:31来源:
黑龙江省水利厅14日发布消息,鉴于本轮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依据《黑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8月14日14时终止对各有关市(地)的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近期,黑龙江省无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江河汛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目前,黑龙江省仍处于汛期,各地继续保持高度戒备,严密监测雨情水情,加强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统筹抓好江河洪水防范、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强化技术支撑,组织做好灾后核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