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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实现长三角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机制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3-07-18 20:32:03来源:
  在18日举行的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了《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政策措施》提出,推动实现长三角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机制一体化。

  据统计,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7年保持全国省区第一(不含直辖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全国的1.9倍。

  《政策措施》提出,开展江苏专利奖评选,对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措施》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分析制度,发布产业目录和发展报告,建立资源配置导向目录,开展产业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布局和协同运用;建立全省技术调查员名录,推进技术调查人员资源共享;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

  《政策措施》提出,在省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下设立“苏知贷”政银合作子产品,探索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新领域质押融资工作;探索专利权人以专利使用权作价出资登记注册公司;探索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数据知识产权等领域地方立法,出台重点产业以及电商、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实现长三角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机制一体化。

  《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支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鼓励其在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对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清单的地理标志产品加强海外维权服务供给。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动态和风险提示,提升涉外市场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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