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道路停车收费问题4人被免职 审计部门公布慧泊公司亏损原因
今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前述通报称,经调查,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南宁市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导致民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法治意识不强,相关工作开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有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问题失管失察;有的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甚至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交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向南宁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政务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调查中还发现,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剑川,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均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南宁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当日,南宁市审计局公布了《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慧泊公司账面反映,2023年当年亏损1221.15万元人民币。造成慧泊公司2023年账面亏损的原因:一是收入管理方面存在停车费欠费问题逐年加重、对经营范围内其他业务拓展不力、未从源头加强收费收入管理等问题;二是支出管理方面存在劳务费支出占比过高、多计业务成本、成本管控不严等问题;三是其他方面存在新增融资贷款利息等增支因素影响。
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宁市一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50元,二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30元,三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15元,该通知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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