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允许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当日该厅印发的《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外籍人员在海南自贸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通知》明确,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外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通知》中还对报名参加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作了规定。此外还特别强调,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合格证明,经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并通过的,颁发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海南省财政厅方面表示,允许外籍人员在海南自贸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实现境外人员在海南就业创业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政策举措,将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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