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精细化增殖放流2万余尾鱼苗 助力生态修复
一群特殊的“游子”10日被送至重庆沙坪坝区磁器口迎龙门码头,它们被一分为二,一部分在岸边,另一部分则乘坐专业船舶前往江心,回归嘉陵江怀抱。
据介绍,这是重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下的又一次大规模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放流延续“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放流模式,鱼苗全为重庆水域珍稀鱼种、本地特色鱼种,选种高度标准化,历经五大环节数十个规范步骤。
增殖放流是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重庆检方称,近年来因缺乏相应强制性规定和监督手段,重庆诸多增殖放流活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量轻质”“粗放式放流”“外来物种入侵”等乱象。
2022年5月,在重庆市检察院指导下,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出台《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障生态平衡的协作意见》,对增殖放流的基本要求、增殖放流的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等众多领域进行了规范。同年7月,该院又出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关于规范检察环节增殖放流活动的工作办法》,对检察环节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系统规范。
在这一系列制度的指导下,重庆市增殖放流迎来了转变,对长江生态环境进行更高质量保护。
10日当天这场增殖放流活动由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重庆市农委及沙坪坝区检察院、区农委、区公安分局、磁器口街道联合开展。活动现场,由“捕鱼者”转化而来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们正在检察官的带领下,现身说法,积极游走在围观市民间进行普法宣传。
据了解,本次活动购苗资金来自于14名当事人所涉的9起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生态修复金。2022年,案件当事人先后在沙坪坝区内嘉陵江干流、梁滩河、龙凤河、清水溪、工农水库等禁渔区,使用包括单片刺网、三重刺网、定置(串联)倒须笼壶等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获得渔获100余克至500余克不等,构成非法捕捞罪。
考虑到渔获较少,当事人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预缴了生态修复金2.8万元,沙坪坝区检察院经公开听证,要求14名当事人担任“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用亲身行动修复其造成的环境损害,变环境破坏者为环境保护人。
为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沙坪坝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专款专用”,将这笔生态修复金用于本次活动,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召开沟通协调会,前往多个水域采点,合力助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权表示,磁器口是重庆的一张名片,在这里开展增殖放流更显意义重大,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中。
据不完全统计,在重庆增殖放流系列制度出台前一年,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辖区增殖放流活动共开展11次,放流26.496万尾鱼苗,基本没有珍稀鱼类;增殖放流系列制度出台至今不足一年,该院辖区增殖放流活动共开展21次,放流岩原鲤、胭脂鱼等珍稀鱼类13020尾,中华倒刺鲃、长吻鮠等本地特色鱼类56.8万余尾,在增殖放流总量中所占比例增至60.6%。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