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公布网传“孕妇送医延误”一事初步调查情况
11月12日上午7:20左右,雷某因自感身体不适,私家车不在小区,遂拨打四季香山物业办公室电话联系物业工作人员赵某某提出需派车就医,赵某某随后在“石桥铺迎宾路医疗救治保障群”微信群在线文档中上传了雷某就医需求信息。
7:35,赵某某又通过该微信群发出就医需求信息,请求处理。
8:01,石桥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付某在微信群看到该信息,随后电话联系雷某,询问其身体情况。雷某自述其怀孕10周,身体不适,需要就医。
8:24,付某研判后在“石桥铺迎宾路医疗救治保障群”发出“孕产妇转诊需派车安排表”,表内将雷某安排到九龙坡区中医院就医。
8:40,老顶坡社区工作人员肖某某收到付某“安排车辆到九龙坡区中医院就医”的通知。当时社区唯一的转运车已有一名癌症患者、两名孕妇预约送医就诊,社区暂无其他车辆。
9:45,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赵某某、社区工作人员肖某某开始沟通安排车辆,但一直没有落实。
10:48,雷某打电话给石桥铺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张某,说其身体不适,需要外出就医。张某随即联系肖某某,肖某某反馈转运车辆因缺电,正在充电中;随后张某联系老顶坡社区书记丁某,请其协调派车,丁某回复马上安排。与此同时,四季香山物业经理郝某到社区与肖某某沟通协商,准备用物业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私家车将雷某送至九龙坡区中医院就医。期间张某连续两次联系雷某,询问其车辆安排情况。
10:59,四季香山物业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用其私家车送雷某及其丈夫前往九龙坡区中医院,并于11:26到达区中医院。
调查发现,社区对于居民外出就医按流程进行处置,网传120救护车进入小区受阻等情况不属实。但确实存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与患者本人之间沟通不及时、不到位,社区车辆保障不及时,社区工作人员应变处置能力不足,没有急群众之所急等问题。我们已向当事人真诚道歉,并责成有关方面给予当事人适当补偿,已获当事人谅解。同时,区纪委监委对有关干部立案调查,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详细调查,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管控住疫情是硬道理,服务好群众是硬任务。我们将举一反三,畅通群众需求反映渠道,完善社区对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机制,努力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完)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