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金融法院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收案
成渝金融法院是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专门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分别在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办公区。
据了解,成渝金融法院管辖的辖区内涉金融民商事案件主要有七类:
第一类是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第二类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第三类是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第四类是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第五类是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第六类是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裁判案件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裁判案件;第七类是境外相关金融活动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案件和辖区内金融基础设施机构所涉金融民商事案件。
成渝金融法院管辖的辖区内涉金融行政案件主要有,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所涉金融行政纠纷、辖区内金融基础设施机构所涉一审金融行政案件。
成渝金融法院管辖的辖区内涉执行案件主要有,负责执行其自身作出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生效裁判,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涉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裁决。审理自身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异议案件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辖区内基层法院执行金融案件过程中的执行复议案件和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
针对成渝金融法院分设两个办公区的特殊情况,为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选择来院立案的民众可就近选择任一办公区递交立案申请即可,该法院将自行完成内部流转。该法院充分采用“线下+智能+互联网”诉讼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诉讼服务24小时“不打烊”。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成渝金融法院不受理刑事案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介绍,成渝金融法院实现了金融法院在跨省域管辖上“零”的突破。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实践与探索,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司法体系,有利于创新跨域管辖机制,有利于为跨域金融审判执行打造特色样本,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院组织体系的重要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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