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两岸康养融合颇具成效 鼓励台湾护理人员就业
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当天在福州举行。马涛涛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该市推进两岸康养融合发展的情况,以及鼓励台湾护理人员就业的相关政策。
据其介绍,今年8月,《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其中,针对台湾护理人员来漳州就业推出三项优惠政策。
一是入职奖补政策认可台湾学历,明确“台湾地区职业高中、专科毕业生,分别享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
二是在职补贴政策认可台湾地区工作年限,明确“在台湾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年限,依据劳动合同及劳健保缴纳年限确定”,即合并计算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工作年限。
三是在职补贴系数认可台湾地区技能等级,明确“取得台湾C级、B级、A级照顾服务员证书的,分别享受五级、三级、一级养老护理员在职补贴政策”。
当天,福建省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漳州市5年内面向台湾护理人员每年提供240个岗位。
马涛涛表示,漳州市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持续为台湾护理人员提供更多工作岗位,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诚挚邀请更多台湾同胞来漳参与康养事业,共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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