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前9个月城镇新增就业30.74万人
在保重点方面,出台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30条措施,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221场,提供岗位12.1万个。启动2024届毕业生帮扶工作,对1.88万名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深入开展劳务协作,邀请京、冀、鲁、晋等10余个省市就业部门来津签署合作协议,与甘、青、藏、疆等对口地区互访对接183场,促进对口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8.99万人,中西部脱贫人口在津就业15.5万人。
在强服务方面,建成天津市数字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实现天津市范围内政策经办、就业服务、管理监督、决策支持等功能,集中于“一库一平台”。精心组织“民营企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招聘活动2441场,5.2万家企业提供岗位138.6万个,为246家重点企业协调解决用工9747人。创新建设镇、村就业服务站、就业驿站等,加强老百姓“家门口”就业服务,成功运营该市首家示范性街道(乡镇)就业驿站。推进规范化零工市场建设,全市共建成线下零工市场21家,累计服务求职人员6.6万人。
在兜底线方面,修订就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加大失业人员帮扶和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5.48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97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80元提高到173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40元提高到1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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